10.3969/j.issn.1007-3906.2018.04.006
法律性别分析之女性与法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制定法律规范的一项基本原则,从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开始便贯穿人类法治社会的始终.我国宪法也明确规定了"公民在一切法律面前平等"的基本理念.那么在法律面前所有法律主体是否已经实现真正的平等适用呢?法律是否存在性别化差异?本文旨在从社会性别视角探讨当代女性与法律关系,以法律主体以及法律秩序为先导,结合古今中外女性社会地位、生理天性等历史因素,探析造成"男性法律"存在的深层原因,进而提出实现法律无性别的可能性.
法律性别、女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D90-052;C913.68;R735.34
2018-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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