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0022.2017.03.007
应然与实然:《城乡规划法》立法的改进和完善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乡规划法》在运行中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不适应,亟需加强其完善工作.文章通过对法哲学中应然与实然关系论的研究,探究法价值目标与立法实践之间的分异,以期实现法的理论与实践层面的和谐.在法的效率价值上,这种分异表现为立法机构对社会现象的反应迟缓、城市设计实施缺乏法律保障;在法的公平价值上,这种分异体现在城乡规划评估机制的缺失和规划决策责任追究主体的认定模糊.基于此,提出应当提高立法效率,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更加明确城市设计的法律地位,建立城乡规划的第三方评估机制,保障多元主体有效参与城乡规划监督决策,以实现《城乡规划法》立法从实然到应然的改进和完善.
《城乡规划法》、应然、实然、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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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981(地下建筑)
高等学校博士点基金资助项目20130161110040
2017-04-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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