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0022.2012.10.002
宪法视角下的村镇规划管理体制探讨
村镇规划管理涉及到村民自治权与行政管理权如何衔接的宪法问题,因此有必要从宪法的角度分析村镇规划管理与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管理的区别,在回顾村民自治和农村土地制度发展历程的基础上,对村镇规划管理中的各类权利(力)主体及其关系进行分析,明确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村镇规划管理的制度设计与机构设置应明确乡规划报批前的审议程序,明确土地所有权人在村镇规划实施中的角色,明确规划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会议的角色,为村镇规划管理与实施提供经费保障.
宪法、村镇规划管理、村民自治、制度设计、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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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982(地下建筑)
2012-1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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