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0022.2002.04.016
企业:我国现阶段城市发展的行为主体
针对现有城市化动力机制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城市行为者的概念,认为城市化是城市行为者空间行为的结果;在分析城市行为者和城市的相互作用机理的基础上,依据我国所处的城市发展阶段,指出企业是我国现阶段城市发展的行为主体,提出企业行为影响城市发展的3个层面,并指明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城市化、动力机制、城市行为者、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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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984(地下建筑)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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