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48/j.cnki.jalre.2023.103
县域"四水四定"协调性评价及应用
"四水四定"是"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概括性表述,也是新时期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在水资源管理领域的新原则,要求区域"城-地-人-产"发展与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也即"四水四定"协调性发展.本文以商河县为例,构建了县域"四水四定"协调性评价指标体系和模型,开展了多水平年评价分析.结果表明:1)受多因素综合制约,该县近年来"四水四定"协调程度处于基本协调状态,未来通过多措并举可有序提高协调程度.2)综合不同水平年评价指标演变情况,产业结构、城镇化率、用水效率等是影响"四水四定"协调性程度的主要因素.3)统筹各评价指标反映出的"水"与"城、地、人、产"间相互依存和制约的关系,该县通过多部门协同管控,着重提高城镇化率、促进服务业发展、扩大再生水源利用等可更有效提高"四水四定"协调性程度.
县域、"四水四定"内涵、协调性评价、管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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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213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水利部技术示范项目
2023-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9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