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精河流域LUCC及其驱动因素分析
在RS和GIS技术支持下,全面分析了新疆精河流域1990年~2001年土地利用的时空变化,并对土地利用变化的驱动因素进行了详尽分析.结果表明:(1)12年来流域315972.99hm2的土地利用发生了变化,占全流域土地利用面积的33.44%.土地利用类型变化主要表现为低密度草地、农田向荒漠的转化,农田、荒漠向高密度草地的转化,以及荒漠向农田的转化,五者的变化面积共计166683.69hm2,占全流域土地利用变化面积的52.75%.(2)精河流域土地利用/覆被变化受到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共同影响,其中自然因素限制了土地利用的方式,人文因素则是流域土地利用格局变化的直接驱动力,流域人口剧增造成的消费需求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是流域耕地变化,进而导致流域系列土地利用变化的根本原因.
精河流域、LUCC、驱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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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01.24(农业经济理论)
国家自然科学基会40861008;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209141;新疆师范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XJ-NUBS080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学科"绿洲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干旱区湖泊环境演变实验室"资助
2010-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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