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1494.2017.02.018
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公民参与协调机制创新研究
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公民参与协调机制,是指国家、政府和社会团体对公民参与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取向盲目性和不规范性进行调控的机制.它由协调目标、协调主体、协调客体和协调手段四部分组成.我国公民参与协调机制建设已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协调主体的协调能力不足、协调客体素质有待提高、协调目标模糊和协调方式不当等问题.创新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公民参与机制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构建多方共同参与协调的多元主体结构,不断地提高协调客体的政治素质,建立健全协调制度和创新协调方式方法.
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公民参与、协调机制
33
D63(国家行政管理)
湖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中公民参与机制创新研究》2014SK3282;湖南省情与决策咨询研究项目《加快推进湖南省县级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2014BZZ263;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E51320
2017-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97-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