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1494.2016.02.008
论相对权力与相对腐败
不仅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相对权力同样导致相对腐败.绝对权力的腐败是专制下的腐败,相对权力的腐败是法治下的腐败,即法治堕落为官僚主义.官僚主义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韦伯式的官僚主义”,即执法和司法官员的行为僵化;另一种是“阿伦特式的官僚主义”,即执法和司法官员的冷漠无情.拒斥和批判这种以法治为名的官僚主义,正是从古至今中国政治伦理的关键所在.不同于西方法治视野下的“腐败”重在“徇情枉法”,中国传统政治伦理中的腐败在于“以权谋私”.相比于不守法律的绝对权力和绝对腐败,被法律腐化的相对权力和相对腐败,是“无药可救”的腐败.如何避免堕落为“僵化冷漠”的官僚主义,是法治建设中最应当警惕的危险和问题.
权力、腐败、法治、官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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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3(法的理论(法学))
2016-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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