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9166.2020.15.017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被降低工资,是否可以要求单位补足?
职工提问:
武某是某生物技术研发公司实验室的研究员,月工资8800元.2019年4月8日,武某表示其已经怀孕,不再适合进入实验室工作,便申请在实验室外的办公区域工作.武某表示,自2019年5月起,公司给她每月发的工资为3500元.武某表示不解,便要公司说明情况.公司称,因武某不能履行正常的工作职责,对武某的工资进行相应的扣减.武某不服,便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付发克扣的工资.
怀孕期间、女职工、低工资
F249.24;R714.7;R173
2020-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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