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接小孩回家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案情简介
2013年1月,王先生经过招聘进入上海一家机械制造公司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至2016年1月.
由于王先生的儿子和媳妇下班均较晚,接送尚在读幼儿园孙子的任务每天由王先生负责.王先生的住址距公司所在地向南4千米,孙子就读的幼儿园距公司西南4千米.2014年7月23日16:30时许,王先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从单位下班,前往幼儿园接其孙子回家.16:50时许,在接到孙子后回居住地途中,与一辆重型普通货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其当场身亡.上海市公安局某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对本起事故做出了处理,王先生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王先生经上海市某区医疗急救中心确认死亡,死亡原因为车祸死亡.
交通事故
U491.31;D922.14;TP391.41
2017-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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