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提前如实告知相关的职业危害
案情回放
大学毕业生吴某于2008年7月到某有色金属矿业公司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2008年7月至2011年7月.2010年5月,吴某查出患有职业病,经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四级,并认定为工伤,某有色金属矿业公司给予其一次性补偿,吴某退出了所在岗位.在2010年7月,某有色金属矿业公司通知吴某不再履行劳动合同.
职业危害、用人单位、如实告知
D922.284;R135;F840.4
2013-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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