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保护好女职工的人格尊严
全国女职工盼望已久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经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4月28日由国务院公布.5月7日,新华社全文播发了其中内容,引起了全社会广泛关注.
《特别规定》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广大女职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执政理念,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生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女职工的极大关怀.
1988年,国务院颁布了我国第一部综合性的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门法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施行24年来,尽管对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其中的一些内容滞后于现实需求,且与近年来相关立法已不协调.
人格尊严、女职工、保护好
D921;R173;B82
2013-08-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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