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国际视野
我们通常所说的行政类事业单位如果回归行政机构,具体回归形式应认真探究.如果简单地把行政类事业单位"换名为"组成部门的执行机构,而没有实质性的管理方式与运行机制的转变,难以实现改革目的与目标.
从国际视角来观察,国外并没有"行政类事业单位"这一概念.但国外一些特定类型的机构履行了类似于中国行政类事业单位的职能.比如,美国的独立机构、法国的独立行政机构、英国的执行局、新加坡的行政类和监管类的法定机构、日本的独立行政法人、荷兰的独立行政实体、西班牙具有行政职能的自治实体、瑞典的执行局等基本上承担了类似我国行政类事业单位所履行的职能.
行政类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改革、国际视野
D630.1;F279.21;G641
2013-07-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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