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9166.2011.08.175
关于《刑法修正案(八)》食品安全犯罪规定的解读
我国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就开始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尤其是近年来,从阜阳“假”奶粉、“巨能钙”事件到“苏丹红”、地沟油、“三聚氰胺”“红心蛋”、“染色馒头”“瘦肉精”再到“病死猪肉”等一系列食品事件,一次次冲击消费者的神经、打破国人的道德底线,引起了全国性的食品安全信用危机。同时,引发了人们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思考也反映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不足。
食品安全问题、刑法修正案、解读、犯罪、安全监管体制、“瘦肉精”、八十年代、二十世纪
D920.4(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227-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