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2486.2011.02.001
专栏导语
现代市场经济社会里,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职能主要体现在三方面:收税、支出、监管.然而相对于收税和支出环节而言,监管的过程更为复杂,涉及的学科领域最多.由于学科视野存在一定的差异,不同学科的学者对监管的研究角度也存在一定的区别.相对而言,经济学家更关注监管与市场的关系及效率比较,法学家则喜欢探讨监管政策的正当性和合法性,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家则对监管政策的议程设定(agenda-setting)以及政治利益交换过程更感兴趣.正如安东尼·奥格斯( Anthony Ogus)所指出的,经济学家在定义"监管"时,几乎覆盖任何一种企业的外部控制方式,而法学家把监管与公法工具相融合,它可以通过政府或半自治的组织进行强制,更重要的是可以通过公共政策和政府代理机构进行强制( Ogus,2001).
监管政策、经济学家、政府、学科领域、市场经济社会、法学家、政治利益、议程设定、效率比较、收税、控制方式、交换过程、几乎覆盖、公共政策、代理机构、不同学科、政治学、正当性、理学家、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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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0;R16
2012-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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