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急管理机构的演进与发展:基于协调视角的观察
机构设置和职权分配是管理体制的核心,强化协调是应急管理机构改革的基本取向.根据协调的性质和主体两个向度,本文构建一个“性质-主体”的应急管理协调分析框架,把应急管理协调分为模式Ⅰ(纵向-虚体)、模式Ⅱ(横向-虚体)、模式Ⅲ(纵向-实体)、模式Ⅳ(横向-实体)四种类型.运用该分析框架对中央层面应急管理组织机构的发展过程研究发现,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先后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改革的基本轨迹是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不断强化综合协调: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初期为职能部门分类管理为主、纵向非常设机构协调为辅(模式Ⅳ为辅),改革开放初期至2003年为依托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协调(模式Ⅰ),2004-2017年为依托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和部际联席会议进行协调(模式Ⅱ与模式Ⅲ并行),2018年之后为依托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协调(模式Ⅳ).新组建的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还面临不少需要解决的问题.
应急管理、组织结构、分类管理、综合协调、“性质-主体”研究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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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于‘情景-应对’的城市综合风险治理体系研究”17BZZ03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急管理项目“十三五’期间我国社会安全风险治理研究”71642005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9-03-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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