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性确认:基层政府突破性创新的纵向协同机制——对A区创建城乡融合实验区的考察
基层政府创新是实现制度完善的重要形式,却始终面临从"合情合理"到"符合规定"的难题.基层政府如何实现创新且不被问责的结果呢?现有研究关注了政府创新的三种主流视角,以及"战略嵌入"和"请示授权"两种纵向府际间的互动策略,相对忽视了基层创新被授权的关键要素.本文在制度变迁视角下,通过对A区创建城乡融合实验区的案例分析,提出"合规性确认"的解释.研究发现,政府创新可以按照政策内容变化程度,划分为改良性创新、突破性创新和整体性创新;突破性创新得以实现的关键,是以请示授权为"表"、确认合规性为"里",构建符合政策要义的诱发机制、统筹主体利益的诱导机制、耦合配套制度的关联机制和规避多重风险的控制机制,以使创新行动被有组织的构建并不断发展."合规性确认"分析框架的构建,阐明了当代中国基层突破性创新的纵向协同机制,对制度变迁和府际关系理论均有所发展.
政府创新、城乡融合、授权、府际关系、协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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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35(国家理论)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2023-05-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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