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执法中的“分级寻租”与解决策略“钓鱼执法”及其一般性理论解释
黑车钓鱼执法隐藏着执法者的私利,事实上是执法目标——维护公共利益被执法者个人目标所替代.黑车与打击黑车的持续存在表明黑车经营者与执法者之间存在博弈均衡.这种均衡正是执法者寻祖的结果.准入制度造成出租车市场供应不足,价格上升,为在位经营者带来超额收益,使出租车市场产生了“初级寻租”;而执法者则利用打击黑车的权力在市场中进行“次级寻租”——这使出租车市场中的寻租变成了“分级寻租”.这两种寻租行为都是制度安排的结果,“初级寻租”是准入制度的直接产物,而“次级寻租”则是在执行中产生的变体.分级寻租对进入门槛低却实行准入制度的市场具有普适性,应当通过取消准入许可、实行绩效预算和加强监督来予以解决.
钓鱼执法、分级寻租、目标替代、博弈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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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35(国家理论)
2012-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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