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法律判断
用法解释的方法将“积极抢救”“必然死亡”等内涵植入到该条文中.同时,整理既往判决事例中的司法认定,可以发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认定实质上包含了以“行为-后果”为框架,以行为要件、后果要件和原因要件为内容的规范,其适用范围还需要在《工伤保险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个案与规范的互动关系进行确定.最后,纵观规范、学术和司法认定三者,可以归纳出作为工伤认定拟制条款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款第1项的运用应以解释论为立场,在尊重医疗机构专业判断基础上严格适用.
经抢救无效死亡、工伤认定范围、工伤保险条例、判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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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4;B842.1;TP18
2020-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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