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规制中的公众参与
一、导言
自1967-1977年消费者权益保障和环境保护兴起以来不断强化规制的这些年里,“公众”应该在涉及健康风险和生态环境风险的规制决策中扮演一定角色这一基本原则从未遭到严重质疑.如果考虑到自罗斯福新政至20世纪60年代中期期间支配着该主题领域思考的行政决策模式一直在盛行着[1],那么认同上述基本原则的社会共识目前正以一些显著的方式而得到加强.新政时期的制度创建者非常重视专业知识并将其视为应对社会问题的答案,于是大量储藏专业知识的正是在新政鼎盛时期创立的各种崭新的规制机构.
公众参与、风险规制
D922.1;D630;TU984
2015-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3页
309-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