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行政程序规定》实施情况研究——基于对汕头市各级政府的调研
《汕头市行政程序规定》出台两年来,汕头市各级政府和工作部门做了较多的工作,使得《规定》中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决策程序、审批程序、行政公开程序和特别行为程序均得到了良好的落实.其实施效果可以体现在树立程序意识、减少决策失误、优化政府服务三个方面.然而,纠结的部门利益、羸弱的执法队伍、抽象的条文规定、失衡的工作进展作为《规定》实施过程中的障碍,使其尚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针对于此,通过调研,提出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对接现实复杂情况、建立司法审查机制三条对策,以期《规定》能够在进一步推进过程中达到更好的效果.
行政程序决策程序行政公开司法审查
D925.2;G617;D630.1
2015-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5页
182-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