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初始治疗时机对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患儿的治疗效果分析
目的 比较不同初始治疗时机对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CH)患儿体格与智力发育的影响.方法 以经新生儿疾病筛查确诊为CH且体格、智力评估资料完善的84例患儿为研究对象,根据不同初始治疗时机分为1月内治疗组(38例)与1~3月治疗组(46例).分别比较两组患儿在6、12、24月3个时间点的甲状腺功能及体格、智力发育情况.结果 经长期治疗后,两组患儿在6、12、24月3个月龄的促甲状腺激素、游离甲状腺素及身高、体重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此外,两组患儿在6月龄、24月龄时的5个能区评分差异也无统计学意义(P>0.05),仅在12月龄时的社交行为能区评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不同初始治疗时机对CH患儿的神经发育有一定影响,因此,患儿一旦确诊,应尽早治疗.
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初始治疗时机、体格发育、智力发育、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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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25.8;R581.2(儿科学)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软科学项目2018041035-2
2019-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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