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975/j.cnki.gdxz.2015.04.009
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行政法规制
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属于行政行为,对其规制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必然要求,也有利于保障公共服务质量.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必须从购买范围、主体资格、购买程序和政府责任方面进行系统的法律规制.
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行政法规制、范围、资格、程序、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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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112(法学各部门)
2014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问题研究》142400411065;2014河南省政府决策招标课题《河南省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问题研究》2014424
2015-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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