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533.2014.04.011
香港行政长官普选提名制度的构建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提名制度包括预提名和提名程序。预提名程序涉及到预提名主体、预提名门槛和预提名人数等内容。在提名程序中,提名主体为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行政长官候选人提名人数以2至3名为宜。根据班扎夫权力指数,基于亲建制派思路,以“50%”的比例值来构建行政长官候选人的提名门槛为宜。
香港行政长官普选提名制度、预提名程序、提名程序、班扎夫权力指数、亲建制派
DF29(国家法、宪法)
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特别行政区制度在我国国家管理体制中的地位与作用研究》编号10ZD034-1。
2014-09-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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