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533.2013.03.009
行政主体制度变革:模式、程序与法制保障--以大部制改革为切入
当前大部制改革中,采取统一调整模式、程序或单一调整模式、程序对行政组织和行政职权进行调整,客观上对行政主体制度产生了重大影响,包括形式上行政主体资格的消灭、产生和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质量提升。随着大部制改革的深化,一方面要实现政策推进式向法律推进式转型,以法律保障大部制改革程序的法制化,另一方面要通过完善行政组织立法体系,通过法律来规范行政主体制度,以同步推进大部制改革与行政主体制度变革的契合。
行政主体制度、大部制、模式、程序、法制保障
DF212(国家法、宪法)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行政权力的合理配置与依法行政研究》10BFX031。
2013-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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