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533.2006.03.009
取消基层人民法院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管辖权刍议
根据我国现行法制状况,特别是行政诉讼状况,取消基层人民法院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管辖权更符合公平正义,可以较好地避开地方行政干扰,促进司法发展,还原行政审判庭的设置在<人民法院组织法>上的合法性.
行政诉讼、基层人民法院、第一审行政案件、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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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1(诉讼法)
2006-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42-45
10.3969/j.issn.1008-4533.2006.03.009
行政诉讼、基层人民法院、第一审行政案件、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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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1(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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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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