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533.2003.06.009
试论我国行政法院制度建构
行政法院制度起源于西方大陆法系国家并在这些国家得到了发展完善,其中以法国行政法院和德国行政法院为代表.我国引进行政法院制度,有利于建设法治国家体系、保证行政审判独立和高效解决行政纠纷.为此目的,基于国情,我国行政法院制度的建构既将有别于法国模式和德国模式,也将有别于我国普通法院制度.
行政法院、法国行政法院、德国行政法院、行政诉讼、行政权、司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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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1(法学各部门)
2005-03-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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