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0962.2008.05.024
高等学校学生伤害事故中的学校责任
高校学生--大学生群体已经成为社会群体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高等学校学生基本上均为成年人,同时扮演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人和在学校相当职权监管下的学生,其双重身份较为特殊,构成独特的大学生群体.然而大学生群体中发生的伤害事故也因其双重身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中,学校责任的确定就是一个比较复杂且不能回避的现实问题.本文旨在通过对高等学校学生伤害事故的法理和司法实践进行分析,以期找出高等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责任确定的最佳途径,明晰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法律关系.
学生伤害、责任、归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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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7(高等教育)
广东省教育厅重点课题"高校安全防范机制建设的对策研究"成果之一.项目2007cz009
2008-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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