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设置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类别——完善中国特色的教师资格制度
我国现行的教师资格制度中未设置单独的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类别,随着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改革的深化,当前的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认定标准与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要求之间的差距愈发明显.本研究在回顾我国特殊教育教师资格政策演变历程的基础上,剖析因缺乏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而引发的制度、实践矛盾,并提出应对策略.当前迫切需要完善中国特色的教师资格制度,将特殊教育教师作为独立类别的专业人员,单独设置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类别,制定既能适应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需求又能与我国整体的教师制度相适应的资格认定标准.
教师资格制度、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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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20(中国教育事业)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BHA210151
2022-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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