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乡村教师作为乡村公共服务人才
乡村教师作为乡村公共服务人才,其身份应从履行乡村教育职责、服务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四个维度建构.受现代城市文化的影响,乡村教师在服务乡村振兴中也面临乡村文化基础薄弱、传承乡村文化的自信和热情不够、参与乡村治理的空间与时间不足等境遇.为了更好地发挥乡村教师服务乡村振兴的职能,需要厘清乡村教师公共服务职责、增强乡村教师传承乡村文化的自信和自觉、创新乡村教师参与乡村治理的范式.
乡村教师、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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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51.6(教师与学生)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1BMZ047
2022-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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