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中小学教师薪酬激励制度比较研究
在比较中美中小学教师“(绩效)激励性薪酬”内涵的基础上,对两国薪酬激励制度的规则进行了深入研究.结果发现中美激励性薪酬的投入主体、依据与用途、发放比例均存在差异.基于此,提出了改进我国中小学教师薪酬激励制度的两点建议:一是促进投入主体多元竞争,以便教师自由选择;二是摆脱“重奖勇夫”与“平均主义”转向“社会认可”.
中美中小学教师、激励性薪酬、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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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71.2
国家社科基金“城镇化进程中师资与生源流动均衡的制度研究”17BSH068
2017-1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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