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政策执行偏差及其治理——基于沪皖豫三省市教师和校长的抽样调查
2009年实施的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政策目标偏离现象.通过对上海、安徽、河南三省市1000位校长和教师的问卷调查和8次结构性访谈,发现绩效工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县域教师与公务员工资出现新的差距、学校层面绩效考核工作异化、绩效工资政策激励目标空传等问题.执行偏差的表现是因绩效工资政策模糊导致的残缺式执行、教育评价体系尚未健全下的政策替代、群体及组织结构复杂下的象征性执行.建议从构建国家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高位推动善政、开展整体治理,推动多元共治、形成绩效共识,落实法定工资、建立绩效工资改革协调机制.
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政策、执行偏差、整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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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51.5(教师与学生)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共财政框架下义务教育学校绩效管理动态生成与政策配套供给研究”的研究成果课题号12BGL098
2017-1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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