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2-5905.2006.06.004

教师资格再认证问题研究

引用
现行教师资格没有有效期限的规定,一经获得即终身有效.教师资格终身制弊大于利,不符合教师资格发展的国际趋势和我国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也与我国层次相当的其他职业资格要求不对称,实施教师资格再认证很有必要.应从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师队伍管理的需求确定教师资格定期认证的时段划分,认证标准应立足于教师从业资格的基准,认证程序应简便易行,尽量减轻教师负担和认证部门的工作量,同时要有得力的监控和保障制度.

教师、资格、认证、终身制

18

G451.1(教师与学生)

2006-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6-2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教师教育研究

1672-5905

11-5147/G4

18

2006,18(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