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撤销程序的法治化构建——兼论《学位法》学位撤销程序条款的制度设计
行使学位撤销权的行为属于未型式化的行政撤销行为,必须实现法治化.学位撤销权的学术权力属性使得学位撤销行为有别于一般行政行为,为避免司法对高校自主权的干预,法院借助程序审查来实现对学位撤销行为的合法性控制.然而有关学位撤销的制定法依据存在明显的供给不足,脱胎于自然公正思想的正当程序成为学位撤销相对人寻求救济的最后一道防线.通过一系列判例发展,正当程序原则实现了从法理运用到独立适用,其背后是程序工具主义向程序正义主义、程序参与权向多层次程序权利的理念转变.
学位撤销权、正当程序、程序正义、条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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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3.7(高等教育)
2021-08-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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