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学招生平权法案司法立场的流变
美国大学招生平权法案的司法立场由德弗尼斯案的程序回避到巴基案的实体回应,由霍普伍德案对补偿理论的重申到密歇根大学案对多元化价值的肯定,由费舍尔案对严格审查原则的强调到舒特案对协商民主原则的尊重.联邦最高法院始终在努力平衡大学招生平权法案案例中的政策考量与权利保障:借助补偿理论与多元价值,肯定了大学招生平权法案基于此政策考量的目的正当性;同时,通过严格审查原则,对大学招生平权法案的具体举措进行高密度审查,强调手段的合理性、必要性与相称性,从而实现对个体权利的有效救济与保障.
大学招生、平权法案、司法立场、政策考量、权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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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9(高等教育)
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会科学攻关计划项目2013QN054
2017-04-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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