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的制度化与中国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
高等教育创新制度化分析框架审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过程发现,影响校企合作制度化过程的因素是外部兼容性、内部兼容性、自利性收益、一般性收益和成本因素,对创新制度化最具贡献的合作形式是企业设置冠名学院、企业订单培养学生、合作开发课程、合作开发教材、企业培训教师、共建校企合作平台和开设顶岗实习.2016和2017年企业年报和高职院校数据的量化分析发现,部分校企合作形式有助于促进高职创新的制度化,特别是在提升制度化的广度方面有较大贡献.我国政府重金打造的示范校和骨干高职的确在校企合作制度化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建议政府在以国家引领型配置主义政策治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同时,适当引入协作型协调主义治理方式,实现校企合作的制度化.
校企合作、制度化、双高建设、创新
G710;G649.21;G40-058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7BGL253
2020-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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