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4233.2007.06.011
反思与重构:教育法学的学科建构
学科既是一种知识体系,又是一种学术制度.学科成熟的标志,一是内在标志,即一个成熟的学科必须有明确的学科主题以及卓有成效的研究方法;一是外在标志,即一个成熟的学科应进入大学课程,有学位授予点、全国性的学术组织以及学术期刊.我国教育法学的建构处于初创阶段.教育法学的中心论题是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作为部门法,其地位不具有独立性;但教育法作为一门学科,其地位是独立的.
学科建构、教育法学、中心论题、研究方法
G64(高等教育)
华中科技大学校科研和教改项目
2008-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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