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案件收集和提取电子数据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近年来,电子数据在我国法律中明确了证据地位,进一步规定其表现形式以及对收集提取电子数据提出了规范要求.公安机关如何规范收集、提取、保存和利用电子数据,使其有效服务于案件证据工作,成为了当前面临的新课题.现实中公安案件工作中强调的提升办案效率,与规范收集提取电子数据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和冲突.笔者立足对《电子数据规定》内容的理解,以电子数据收集和提取的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出发,提出相关的对策思考.
电子数据、原始、证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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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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