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中心背景下现场勘查双重属性研究
犯罪现场勘查过程中,一方面将现场视为证据库,通过规范的勘验行为,收集与案件具备实质关联的一系列证据材料,如现场勘验、侦查实验笔录、现场物证等,为逮捕、拘留,侦查讯问及法庭审判提供认定事实的依据——现场勘验取证;另一方面,较之证据学范畴的“证据材料”,现场勘查将犯罪现场视为更加广义的“信息”库,从一些未必能在诉讼中作为定案依据的现场信息中,甚至从一些这不到关联性、客观性标准不能作为证据的现场情况中,通过案情假定案件的系统推断,为追踪嫌疑人及相关证据提供思路与可能——现场信息收集.现场勘验取证与信息收集,便是现场勘查所体现的侦查行为二重性——侦探(追踪)属性与证据调查属性的对立与统一.
犯罪现场、证据调查、侦查破案
2018-06-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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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