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5781.2020.04.006
南淝河航道(合肥新港-312国道)段桥梁通航净高专项研究
近年来随着《航道法》的实施,航道主管部门进一步严格按照《内河通航标准》等规范进行跨河建筑物通航净高的审批工作,但部分跨越城区段末端航道的桥梁,按《内河通航标准》规定的通航净高实施难度较大.本文根据《内河通航标准》5.2.2第3条"在平原河网地区航道上建桥遇特殊困难时,经充分论证通航净高可适当减小"的规定,通过研究论证南淝河航道(合肥新港-312国道)段桥梁通航净高可在"不小于10m"基础上降低至"不小于8m".
南淝河、船型预测、内河通航标准、航道功能定位、通航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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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442.5+7(桥涵工程)
2020-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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