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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中的几个技术问题

引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1年4月22日批准发布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55-2011,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笔者发现,部分条文与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不一致,在此提出一些看法,若有不当之处,还望各位专家和读者指正.1关于矿物掺合料最大掺量《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第3.0.5条要求,钢筋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最大掺量宜符合表3.0.5 -1的规定,依据该表,其中粉煤灰的最大掺量为30% ~45%,粒化高炉矿渣粉的最大掺量为45% ~65%.而2011年4月2日发布的《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第4.1.7条第2款中明确规定,粉煤灰掺量宜为胶凝材料总量的20%~30%,硅粉的掺量宜为胶凝材料总量的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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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370.4(建筑结构)

2012-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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