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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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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假离婚,真买房孙某和蓝某系夫妻,双方户籍均在北京,婚后两人购买住房两套.2015年初,孙某判断一年内房价有大涨趋势,遂打算投资一套房产.但按照北京市限购规定,孙某和蓝某已无购房资格.为取得购房资格,孙某与蓝某商定假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两套现有住房及家庭全部财产均归蓝某所有,儿子孙甲归蓝某抚养,孙某每月支付8000元抚养费.2015年4月,孙某与蓝某办理了离婚手续.孙某于2015年12月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然而,由于离婚后孙某名下没有任何财产且还贷能力有限,银行贷款始终没批下来.到了2016年3月,房价暴涨,孙某想通过法院修改离婚协议,但又怕假离婚被识破进而丧失购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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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D9

2016-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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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4049

11-3438/F

2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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