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发文严管地面数字电视CA
5月7日,广电总局科技司向各数字电视广播条件接收系统设备生产企业发出《广电总局科技司关于严格管理地面数字电视广播中采用条件接收系统设备的通知》(技科字”2012”0115号),通知说,根据广电总局地面数字电视发展政策,地面数字电视广播主要用于公共服务,采用非加密方式传输覆盖。近期,总局接到群众举报,一些地方企业违规发射地面数字电视并加密向用户收费。为了确保我国地面数字电视广播公益性服务.未经总局批准,不得销售用于地面数字电视广播的条件接收系统设备。不得支持地面数字电视广播接收终端的条件接收集成。
地面数字电视广播、广电总局、条件接收系统、CA、生产企业、公共服务、加密方式、电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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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949.197
2012-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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