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9719.2012.08.021
论微博在法律文书课外辅导教学中的应用
开放、迅捷、多元的微博具有引导和释疑功能,对法学教育,特别是对法律文书教学具有重要意义。教师将教学重点用精炼的语言发布在微博与学生分享,学生通过关注微博、微博评价、微博私信实现课后自主学习。
微博、法律文书、自主学习
G642(高等教育)
基金项目:本文系广西教育厅新世纪教改工程项目“高职高专《法律文书》立体化教学的研究与实践”2010JGA189
2012-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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