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罪行监禁刑期量刑指引研究
香港国安法为其规定的四项罪行,即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和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设立了分级罪则,为四项完整罪行的定罪量刑订立指引.然而,对四项罪行的不完整罪行及从犯罪行,香港国安法并未订立分级罪则,存在立法空白.本文从香港国安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的立法目的出发,分析在普通法下应如何理解香港国安法的完整罪行、不完整罪行和从犯罪行的量刑规定,并在参考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香港本地的固有量刑法例及案例,为出台香港国安法量刑指引提出具体建议.
香港国安法、国家安全、量刑指引、量刑
D925.2(中国法律)
全国港澳研究会港澳研究项目
2023-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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