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抓”四个规范”入手提高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
@@ 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而作出的一项战略举措.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法制环境和服务环境.做到这一点,迫切需要建设一支与之相适应的高素质公安队伍.那么,就我们基层公安机关来讲,当务之急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公”提出的”加强和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堪当时代重任、人民群众满意的正规化部队,推进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强力推进基层公安队伍建设的标准化、程序化、法制化和科学化,从而把队伍的正规化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纪律部队.
四个规范、队伍正规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公安队伍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公安机关、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民主专政、可持续发展、治安环境、职能作用、职能部门、执法公正、政治坚定、战略举措、小康社会、群众满意、民主法治、基层、公平正义
E2(中国军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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