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财政的基本框架、运行模式与实施路径
中国拥有海量的数据资源,且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为构建数据财政提供了良好基础.数据财政是一种政府通过公共数据运营和数据税征收获得收入,并用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民共享数字红利的财政体制.建设数据财政能够更好适应数字经济时代下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收支平衡、数据开发利用和收入分配调节等的需求.数据财政由收入和支出两部分组成,收入侧包括公共数据运营收入和数据税.其中,公共数据运营收入主要包括国有企业利润上缴以及数据使用费和收入分成.数据税的备择集合主要包括数据增值税、数据交易税、数据资产税、数据服务税、数据跨境服务税.数据财政被用于维持数据财政运营、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充实社会保障基金以及其他财政支出等方面.测算发现,全国数据财政的潜在收入规模2025年将达1.27万亿元,占当期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49%;2035年将达8.06万亿元,占当期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2.85%,有望接力土地财政,成为财政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为此,应逐步推进数据财政建设,率先开展公共数据运营,再开展数据税征收工作,但要考虑不同层级间、同一层级政府内部的数据权利配置情况.
数据财政、数据要素、公共数据运营收入、数据税
F49(信息产业经济(总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创新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学科建设登峰战略新兴学科;交叉学科数字经济资助计划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大数据与政策评估实验室项目
2024-08-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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