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困境摆脱:自京郊观察
20世纪80年代以来,广东、北京、上海、浙江等部分省市率先启动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重要的制度创新和实践成果.然而,在实际改革过程中,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尚面临着资源分配、权利归属等方面的问题.有条件的地区应以村民小组为边界确定土地等资源的所有权主体.应落实村民小组对土地等相关资源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进一步落实经营管理权.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村民小组经济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并提供政策扶持.
产权制度改革、土地所有权改革、“三农”问题
F27;F40
2017-1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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