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体制改革之后的分权问题
中国财政体制如何处理集权-分权关系,为人们所反复讨论.回顾总结已有的改革,应特别注重由“行政性分权”转为“经济性分权”所内含的制度变革逻辑.分析1994年以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问题,不可陷入似是而非的“因地制宜”论和简单看待中央、地方收入占比高低,而应牢牢把握市场经济大局对财政制度规范的客观要求和中央、地方事权合理化这一“源头”问题,处理好扁平化、地方税体系建设、理财法治化与民主化、转移支付合理化等重大问题.较适当合理的中央、地方收入占比,主要应是在制度建设、机制变革中自然生成的.
财政体制、财政制度、财政运行机制
2013-04-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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