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财产性收入的个税调节:由2002~2009年分配现状
对2002~2009年城镇居民工薪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及转移性收入的分配现状及前三类收入分类个人所得税累进性的实证研究发现:从基尼系数看,工薪收入的分配比较均衡。经营净收入的分配差距逐步拉大,财产性收入的分配差距非常大,转移性收入几乎没有调节贫富差距的功用。累进性分析反映整体个税呈弱累进性,工薪收入个税累进性与总累进性接近,对其贡献最大,起征点提高至3500元并未提高累进性,反而有降低及减缓累进的效果;经营收入税基本呈比例税,多数年份呈弱累退性。扣除额提高至3500元提高了累进性;财产收入的累进性高于工薪收入,但其累进的效率不如工薪类所得税。结论显示。应采取措施加强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个税调节。
分类收入、个人所得税、税收累进性、收入分配
F323.8(中国农业经济)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CDJSK100160;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07-JJ16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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